欢迎拨打舟山旅游导航网
联系电话:0580-8117668
        0580-3055898
QQ交谈: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


来源:不详 添加时间:2006-8-5 19:55:39
      旅游者只有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才能在旅游过程中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遵守旅游法规、规章和有关的规定,减少旅游投诉问题的出现,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山东省旅游条例》,旅游者具有以下具体的权利义务:

  一、旅游者享有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游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服务的内容、档次费用等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游服务的权利;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四、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或者旅游经营者未向其提供标准服务的旅游者,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向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旅游经营者要求赔偿或者补偿。

  向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旅游经营者所在地或者损害行为发生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和组织投诉。 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旅游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六、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保护旅游资源,爱护旅游设施,自觉遵守旅游秩序和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规定和卫生规定。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付款方式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预定服务 | 友情链接
浙江舟山市海山旅行社有限公司(旅游许可证:L-ZJ-GN08010)
      公司地址: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河路中科信大厦三楼     总经理:吕志强 E-mail:lzq@93travel.com              咨询热线:(0580)8117668 3055898 传真:0580-2600190
舟山旅游导航网文章和图片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另外,本网如有转载,造成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公司。
Copyright 2006-2007 93trave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浙ICP备:06050425号备案 用支付宝预定